孕早期对食品的特殊要求,生理性的“分期要求”

2022-05-16 07:56:37 作者:redadmin 浏览次数:1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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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所周知,孕妇应加强营养。但在食品的需求方面,长达10个月的孕期并非一成不变,早中晚三期各有侧重点。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种生理性的“分期要求”,以满足母胎双方对营养的需求。那么,孕早期对食品的特殊要求特别需要哪些食物呢?
 
第一个月:孕妇往往不知道怀孕了,没有把一日三餐纳入怀孕的特殊轨道,对优生优育非常不利。
第二个月:孕妇常有早孕反应,性情暴躁,食欲差。所以,多吃能开胃健脾的食物为宜,如苹果、枇杷、石榴、米汤、白豆、红豆、鸭蛋、鲈鱼、白萝卜、白菜、冬瓜、山药、红枣等。此外,增加富含纤维素的食物,如新鲜蔬菜,以防止便秘。
第三个月:因胎儿生长发育较快,需要进行补充提供优质产品蛋白质、钙、锌、植物以及脂肪,故应多吃一些富含具有上述主要成分的食品,如牡蛎、海蛰、大豆、牛奶等。另外,还应注意多吃些含维生素E丰富的食品,如植物油、麦芽等。

在怀孕早期,尽量不要用药。药物,无论是西医还是中草药,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多或少,一位德国医学专家说:"怀孕期间最好的药物没有使用,只有两个例外,一个是铁,另一个是钙。"但是这样做是非常困难的,因为怀孕10个月不是很短的时间,做10个月什么病都不容易。然而,至少要尽量确保在怀孕的早期阶段不使用药物,只有3个月。
由于怀孕前3个月是胚胎各器官分化的关键期,因此对药物致畸因素特别敏感,极有可能导致畸形。例如,中枢神经系统的致畸易感期为怀孕后15~25天,心脏为20~40天,眼睛为24~39天,四肢为24~46天,外生殖器为36~56天。怀孕3个月以后,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,外界环境的致畸影响大大降低,不仅呕吐反应减少,用药的安全性也有所增大。当然,为了安全起见,病了还是要听医生的,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,尽量减少药物对怀孕的不利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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