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:二孩三孩产假可休98+90天 半年都不用上班

2024-01-25 08:21:49 作者:redadmin 浏览次数: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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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杭州11月电(方彭依梦)今天下午,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《条例》明确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,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,总计158天;生育二孩、三孩延长产假90天,总计188天。这将在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
修改后的《条例》在生育奖励与保障方面还增设了育儿假。宝妈们休产假,宝爸们可休15天护理假。同时,《条例》明确:在子女三周岁内,夫妻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。此外,除增设育儿假,《条例》也为独生子女们留出了照顾父母的时间。根据《条例》,如果满足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的条件,子女每年可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。

此外,在生育支持措施上,修改后的《条例》还新增了普惠托育、母婴设施等内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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