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次修正后,山东省关于生育二孩的政策更加明确。根据最新规定,2018年以来,合法生育二孩的夫妻在享有国家基础产假的同时,还可享受额外的奖励假期。本文将依据山东省现行法规,为您详细梳理产假及相关待遇。
在山东省,生育二孩的产假待遇与生育一孩保持一致,均遵循“国家基础产假 + 地方奖励假”的模式。
1. 国家基础产假
根据国务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。其中,产前可休假15天;若发生难产,增加产假15天;若是多胞胎生育,每多生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2. 山东省奖励产假
根据修正后的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女方享受额外的奖励产假60天。此外,男方享受不少于7日的护理假。婚假、产假和护理假期间,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2024年最新儿童身高标准对照表出炉 你

对于孕期不幸流产的女职工,山东省同样给予相应的休假保障:
在产假及护理假期间,女职工及男职工的工资、奖金及福利待遇均按出勤对待,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。这意味着,无论是基础产假还是山东省额外增加的60天奖励假,员工在休假期间均不会减少收入。山东省二胎政策及产假最新规定
综上所述,山东省合法生育二孩的女职工,总产假天数通常为98天(基础)+ 60天(奖励)= 158天(不含难产或多胞胎增加的额外天数)。这一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女职工权益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